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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都讯 记者黄海林 在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,大量废水泥渣、废水泥制品、废混凝土预制件等固废垃圾堆积成山,部分村道路面被侵占(详见南都相关报道)。3月18日,南都记者从石湾镇政府获悉,该镇已责令涉事企业惠州市越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整改,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。
事件回放
工厂占道非法倾倒工业固废
接到当地村民相关报料投诉后,南都记者于今年2月2日,来到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,发现位于惠州市越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旁的荒地和道路边,露天堆放有大量废水泥渣、废水泥制品、废混凝土预制件等固废垃圾。现场垃圾已堆积成山,占地有数百平方米,高约2米,部分村道的路面也被侵占。
“我亲眼看见,这些垃圾就是隔壁工厂的人堆放倾倒的,现场可以见到那些刚倒出来的水泥灰浆还是湿的,而且是持续不断一直在倾倒。”据当地村民朱先生称,他此前通过信访以及网络问政平台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,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。为了防止这个垃圾山造成更大的生态环境污染影响,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,恳请有关部门彻查,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接到南都记者反馈的村民举报相关情况后,博罗县石湾镇政府迅速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、镇环境保护办、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、石湾镇源头村委会,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处置。
调查进展
涉事企业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5万
3月18日,南都记者从石湾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处获悉,经查,惠州市越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将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120吨废水泥制品、废混凝土预制件和废水泥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,擅自堆放在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朱屋空地附近。
2024年2月2日,石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当事人出具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责令惠州市越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和改正违法行为。2月7日,执法人员进行复核时互联网配资交易,现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基本清理完毕。3月12日,该镇对当事人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圆(¥150000.00),上缴国库。